序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1 | 达州华康医院 | 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51000元。 | 达市卫医罚[2021]503号 |
序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1 | 达州华康医院 | 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51000元。 | 达市卫医罚[2021]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