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365bet稳定备用网站_365哪个才是真的_365限制投注额度怎么办市本级政府雇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365bet稳定备用网站_365哪个才是真的_365限制投注额度怎么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365bet稳定备用网站_365哪个才是真的_365限制投注额度怎么办市本级政府雇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服务效率,建立更加灵活有效的用人机制,控制政府运作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365bet稳定备用网站_365哪个才是真的_365限制投注额度怎么办市级党群机关、行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雇员是指雇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合同形式雇用的,从事公益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政府雇员占用政府雇员控制数,不占雇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享受和履行《政府雇员雇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政府雇员控制数由市委编委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核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各部门(单位)不得突破核定的政府雇员控制数雇用人员。
第二章 分类和管理
第六条 政府雇员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两类。
普通雇员是指从事一般技术性工作、辅助性工作,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高级雇员是指从事高层次技术性工作,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
第七条 政府雇员受雇期间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其人事档案可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第八条 政府雇员的管理按照统一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市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政府雇员控制数的核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政府雇员的综合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雇员的经费安排;雇用单位负责政府雇员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 雇用条件和程序
第九条 政府雇用雇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录用。
第十条 政府雇员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符合雇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本地紧缺专业、特殊岗位需要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以适当放宽雇用条件。
第十一条 雇用单位因工作需要雇用政府雇员,应事前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使用政府雇员控制数,并按核准的数额、结构和方式提出雇用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雇用计划包括招聘雇员的理由、方式、人数、专业和拟雇用人员的类别、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雇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和工资福利待遇等。
第十二条 雇用政府雇员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发布招聘公告,并会同雇用单位组织考试、考核,择优确定雇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雇用单位办理雇用手续。
第四章 雇用合同
第十三条 雇用单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政府雇员签订雇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雇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5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十五条 雇用合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劳动合同格式及内容制定。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二)雇员岗位主要工作职责,或者雇员的主要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工作纪律及雇用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
(四)雇员的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五)合同期限及变更、解除和终止;
(六)违约责任;
(七)雇用单位和政府雇员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政府雇员雇用期一般为三年。首次雇用的政府雇员,可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短期阶段性工作,雇用单位可按实际工作需要签订三年以下的雇用合同。
第十七条 雇用合同期满后,雇用单位根据雇员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决定是否继续雇用。
第五章 薪酬和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政府雇员实行月薪制。其月薪标准由雇用单位根据365bet稳定备用网站_365哪个才是真的_365限制投注额度怎么办最低工资标准和政府雇员岗位的性质、工作年限、工作量核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政府雇员月薪
(一)由基本薪金和业绩薪金两部分组成。
(二)基本薪金是年度工作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业绩薪金是工作业绩的报酬,根据考核情况,每半年发放。
第二十条 政府雇员的休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政府雇员在受雇期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二条 政府雇员的月薪、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有关费用,由雇用单位将雇员人数、费用项目及标准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后,纳入雇用单位财政预算。
第六章 考 核
第二十三条 雇用单位应当建立雇员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考核按自我评价、雇用单位考核、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三个层次逐级进行,单位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进行7天公示。
第二十四条 政府雇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业绩考核。平时考核重点考核雇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和出勤情况等。年度考核侧重考核雇员年度工作表现情况,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二十五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辞聘和发放业绩薪金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从事特殊行业的雇员应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特殊补助。
第七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七条 政府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雇用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雇用合同或雇用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二十八条 政府雇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雇用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政府雇员与雇用单位因雇用引起的争议,按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本级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