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办理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近期入驻政务中心,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通川区管理部、达县管理部集中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管理部分别入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通川区管理部、达县管理部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时限为3月15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管理部入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时间为3月底以前。
三、市政务服务中心和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要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入驻政务中心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按规定程序进行配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快制定入驻政务中心工作方案,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落实人员、设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入驻到位。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