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达州实际,现就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推进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学习型政府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大力宣传和倡导终身学习,注重改善公务员知识结构,把学习的理论成果转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能力。
2.把握学习的方向和内容。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现代管理、科技、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
3.健全学习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学习制度。原则上全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12天,干部职工自学每周不得少于5个小时。集中学习的方式一般采取报告会、专题讲座、集体讨论等形式。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在职培训和进修,鼓励干部职工通过自费、单位补助等方式提高学历水平。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市、县(市、区)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学习调研不少于2.5个月,每年撰写至少1篇调研报告。
5.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将部门组织和个人学习的情况记录在册,作为干部考核、奖罚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建设法治型政府
6.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第一个议题为法律学习制度。政府法制机构和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领导干部每2年应参加1次以上的法制培训。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应按规定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行政部门要安排和实施对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并纳入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
7.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要重视法制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要充实力量,保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具体抓。同时,要根据工作量的多少和发展形势,聘请法律资深人士担任法律顾问或组建法律顾问组织。
8.提高依法决策和处理政务的能力。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济类合同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等,事前应当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的审查论证。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界定行政主体,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各级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切实防止执法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过大,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的“五乱”问题。
10.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加强行政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告,健全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严肃处理。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
11.高度重视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养老、医疗、上学、住房、行路、饮水等热难问题。每年都要开展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活动。
12.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无特殊原因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和两头接件的现象发生。
13.实行政务公开。政府的行政决策、重大活动和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按照有关程序向社会予以公告。一些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公共服务行业、公益事业单位及其基层站(所)等,还要按规定公开办事的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结果和监督投诉电话。要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载体,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
14.搞好便民服务。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继续办好“市(县、市、区)长热线”、“市(县、市、区)长信箱”,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全市各类便民服务、消费维权、应急救助等服务系统,要加快进行资源整合,逐步建立“统一调度、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平台。
15.建立健全政务新闻通报制度。市、县(市、区)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地通报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通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重大事件处理情况等,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16.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办文办事限时制等服务承诺制,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克服和纠正行政机关态度冷硬、作风散漫、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
四、建设责任型政府
17.加强岗位责任意识教育。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将工作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单位、领导、岗位及承办人员,确保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都落实到岗、到人。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把职业目标同远大理想结合起来,在自己的岗位上忠实地履行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
18.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重要职责。加快职能转变,正确、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法定职能,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交给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
19.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倡导“言必行、行必果”的责任意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办不成的事情不说,脱离实际的目标不定。凡是向群众承诺的事情,就要下决心去创造一切条件,克服一切困难兑现,做到承诺一件,兑现一件,确保干就干成,干就干好。
20.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执行上级机关决策和部署不力、违反规定进行决策、不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职责等问题,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度,对部门行政首长予以问责。对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
五、建设效能型政府
21.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降低行政成本。
22.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市政府各部门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提倡召开套会、短会、现场会和电视电话会议,提倡讲短话、讲实话、讲解决问题的话。市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出席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大力精简文件,市政府决定的一般事项、已开会部署的事项、主要内容已见诸报端的事项,一般不再下发文件。市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各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不得要求市政府批转或市政府办公室转发。
23.严格控制各类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对各县(市、区)和企业的检查,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必须报经市政府同意。同时,改革检查方式,减少明查、汇报式检查,多组织随机调查、抽查和暗访,多深入基层和一线了解情况,克服形式主义。
24.增强团结协调。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相互支持。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予以办理,不得推诿扯皮;工作有交叉的,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5.严肃工作纪律。市政府全体成员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遵循《365bet稳定备用网站_365哪个才是真的_365限制投注额度怎么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要求,自觉遵守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外出请假、值班、重大事故报告等制度,切实做到工作规范,纪律严明,运转高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因主观原因影响市政府决策落实的,要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以失职论处。
六、建设廉洁型政府
26.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要秉公用权,廉洁行政。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以本人或他人名义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送礼;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共场所打麻将;不准私自借用下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车辆。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27.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作风。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不准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禁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严禁向企事业单位摊派会议经费。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机关办公楼;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和达标评比活动;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
28.严格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加大预算管理力度,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和其他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准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不准因引进资金、项目发放物质性奖励。
29.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企业组织的应酬性庆典、剪彩等活动,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不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增加基层负担。
七、加大监督考评力度
30.加强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自身建设考评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目标办具体实施。监督考核一定要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不得随意弱化考核的力度,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广大市民的监督。
31.完善考评体系。市政府督查室、目标办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调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加政府自身建设的内容和分值。注意改变目前指标体系“硬指标、软约束”的格局,真正做到“硬指标、硬约束”。
32.严格奖惩。将政府自身建设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单位的主要领导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