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培训资源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农民工劳务培训中存在的投入渠道多、补助标准参差不齐、开训工种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招生秩序较为混乱、参与部门要求不统一等突出问题,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我市整合培训资源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和突出增收为核心,坚持“打造劳务品牌、统筹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实效,提升输出质量”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全市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合原则
(一)坚持规模效应的原则。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县级整合”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统筹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劳务扶贫培训、劳务品牌培训等农民工培训资金,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统一下达培训任务,统一制定培训标准,统一培训补贴政策,统一考核验收,逐步建立农民工培训资源整合和增加农民工培训投入的新机制。
(二)坚持品牌战略的原则。结合达州的发展战略,做好劳务品牌的特色定位,深度挖掘达州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不断丰富劳务品牌内涵,努力打造达州劳务品牌。坚持实施“品牌拉动市场、市场主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劳务品牌战略,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狠下工夫。
(三)坚持特色培训的原则。以“异地输出为主、就地转移并举”,在着力打造焊工、缝纫、电子等劳务品牌的同时,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向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训、新农村建设试点乡村及劳务开发基地的非农技能培训等方面倾斜。
三、工作措施
(一)整合培训机构。对各类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由劳动保障、财政、农业、扶贫、劳务开发办等部门联合组织评估并进行资格认定,原则上每年统一调整和命名一次定点培训机构。“新型农民培训”、“温暖工程”、“扶贫培训”、“品牌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等培训项目由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二)统一补贴标准。“新型农民培训”、“温暖工程”、 “扶贫培训”、“品牌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等培训项目由物价部门按照培训专业和培训等级统一核定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项目打捆后的补贴不得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市、县(区)财政都要安排一定项目管理经费,保证《四川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印制工本费、劳务品牌招投标、培训效果监管等方面发生的必要开支。
(三)统一下达任务。在培训资金总额和培训人数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统一补助标准,经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培训专业和培训人数,报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向劳动保障、农业、扶贫、教育、财政、物价及劳务办等成员单位分解落实任务。培训工作实行先审核后培训的原则,由培训学校申请,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后下达培训班次。
(四)统一培训标准。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编印或指定公共知识培训教材和专业工种培训教材。承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和实训计划经项目主管部门审定后,抄送劳务办和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审查。承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和实训计划实施教学,所有培训项目须组织学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统一由劳动就业部门进行鉴定和发证,经鉴定合格后,才能报销补贴;要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加强就业推荐和就业服务工作,保证达到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就业率要求。
(五)统一考核验收。项目培训完成后,由培训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承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须提供常规资料和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财政部门方能拨付培训资金。
四、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培训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培训资源整合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大局,加强协作,注重沟通,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培训资源整合工作。劳务办负责统筹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规划培训工种,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培训对象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和劳务办反馈鉴定结果。农业、扶贫、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按项目管理要求,指导和监督承训机构的招生、培训、鉴定、就业工作,审核报账资料。财政部门负责严把培训资金“报账关”,审计部门负责加强对培训资金使用情况和培训效果的审计监督。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