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利发展和改革,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川府发〔200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合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对满足民生需求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近年来,随着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特大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面对日益严峻的自然灾害形势,水利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全年70%的降水集中在5-10月,洪旱灾害交替发生;水资源开发严重滞后,水资源利用率仅为7.6%,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1/2;水利保障能力不足,全市有严重缺水村799个,有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02万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全市有110个乡(镇)没有水库,2135公里干支渠未配套,3205公里干支渠未防渗,85%以上水利工程老化失修,355座水库、1.5万处730公里渠道、268处30公里河堤因灾损毁;水质环境日趋恶劣,全市大多数河流、水库不同程度受到污染,水土流失依然严重,有6100平方公里土地未治理。水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成为危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快水利发展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真正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水利事业作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抓好抓实。
二、加快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规划为先导,以项目为支撑,以实现农村水利化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根本,以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为保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解决的水利问题,努力提高水利满足民生需求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由水利大市向水利强市转变。
(二)工作原则。
1.立足市情,把握大局。坚持全面发展,把水利放在“治水兴市、兴水富民”的大局中去谋划,充分满足民生水利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全面统筹,精心规划。坚持科学发展,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统筹城乡和区域水利发展,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3.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坚持协调发展,抓好总体布局,整合优势资源,加快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提升抗御洪旱灾害的能力。
4.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坚持创新发展,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融资和管理运行体制机制,促进公益性水利事业与经营性水利产业同步发展。
(三)目标任务。
1.以打造“平安工程”为平台,狠抓病险水库整治和堤防建设,构建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十一五”期间,健全防汛抗旱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建成达州城区防洪整治近期工程、渠县城区堤防工程,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开工建设万源、宣汉城区堤防工程、开江城区“两河”整治工程和大竹护城河整治工程;完成现有病险(病害)水库除险加固。“十二五”期间,建成万源、宣汉城区堤防工程、开江城区“两河”整治工程和大竹护城河整治工程,使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防洪标准达到二十年一遇,开工建设达州城区防洪整治二期工程;完成新增病险(病害)水库整治,病害率控制在5%以下,病险率控制在2%以下。“十三五”期间,建成达州城区防洪整治二期工程和达州城区上游骨干水利工程,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开工建设一批重点乡镇场镇堤防工程,使渠江、州河和巴河干流沿河场镇防洪标准达到十年一遇;完成新增病险(病害)水库除险加固,病害率控制在4%以下,病险率控制在1%以下。
2.以打造“骨干工程”为平台,狠抓大中型水库建设,构建城乡发展的重点水源工程体系。“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宣汉白岩滩水库和万源寨子河水库,积极做好宣汉土溪口,万源黄桷湾、鲜家湾3座大型水库和通川区双河口中型水库的前期工作,年供水能力力争达到8亿立方米。“十二五”期间,建成宣汉白岩滩水库、万源寨子河水库,争取开工建设宣汉土溪口、万源黄桷湾、通川区双河口水库,积极做好万源李家梁、渠县刘家拱桥、达县斑竹湾水库的前期工作,年供水能力力争达到9.2亿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建成宣汉土溪口水库,争取开工建设万源鲜家湾、达县斑竹湾水库,年供水能力力争达到13.5亿立方米。
3.以打造“稳粮工程”为平台,狠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构建保障可靠的农业灌溉体系。“十一五”期间,新增有效灌面10万亩,累计达到24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9%,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45。“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宝明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新增有效灌面20万亩,累计达到26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5%,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十三五”期间,新增有效灌面25万亩,累计达到28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5%,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
4.以打造“德政工程”为平台,狠抓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构建节水高效的供水体系。“十一五”期间,解决缺水场镇44个、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80万人。“十二五”期间,新改扩建场镇集中供水工程80个,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00万及万源城区缺水问题。“十三五”期间,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46.73万人,新改扩建54个场镇集中供水工程,全面解决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
5.以打造“生态工程”为平台,狠抓水土流失治理,构建综合防护的生态环境体系。“十一五”期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基本建成我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大示范区。“十二五”期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全面建成我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大示范区。“十三五”期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平方公里,把我市建成嘉陵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屏障。
6.以打造“富民工程”为平台,狠抓“以水养水”,构建水、电、渔良性发展的水利产业体系。“十一五”期间,完成现有水利资产资源整合,成立水务投资公司,建立支撑性水利产业;力争2010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0.98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9.6亿元。 “十二五”期间,做大做强水利产业,力争2015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6.47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14.5亿元。“十三五”期间,逐步探索由经营水利产业为主向经营复合产业转型,形成良性的水利发展格局,力争2020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28.49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25亿元。
7.以打造“光明工程”为平台,狠抓电源建设和电网改造,构建节能惠民的农村电网体系。“十一五”期间,地方小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2.7万千瓦;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程,农村通电率达到99.8%。“十二五”期间,地方小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7.8万千瓦;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程,农村通电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地方小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2.8万千瓦;全面实现农村电气化。
三、加快水利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水利规划。
注重科学规划,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从科学配置水资源出发,进一步做好骨干水源工程等重点项目规划工作,建立科学的水利规划体系;注重规划管理,明确规划在水资源开发中的法律地位,强化水利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结合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全市水利发展规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
1.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切实用好用活中央和省级有关水利发展的各种政策,最大限度争取国家、省对大中型水库、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堤防、水土保持、电气化建设、水产养殖等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
2.加大地方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水利投入增幅保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对水利投入增幅要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和支农资金的增量要向水利建设倾斜。建立土地出让金投入制度。按不低于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15%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其中20%由市统筹,市统筹部分的50%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防汛抗旱及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提取总额不少于15%的资金,从本级收取并留归使用的市政设施配套费中提取3%的资金,从财政预算支农资金提取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日常防汛抗旱应急抢险。
3.加大水利规费征管力度。加大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砂石资源费及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水利规费的征收力度,不得随意减免,并逐步调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所征水利规费全额用于水利建设。建立水利工程设施和有效灌面占用、损毁补偿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水利局会同发改、财政、国土、物价等部门制定。实行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资源丰富河段的水能资源开发权和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收取的各种拍卖收入和各种水利规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投入。
4.加大整合项目资金力度。按照“政府统筹,统一规划,统一资金,统一实施”的要求,凡与水利建设有关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土地开发整治、退耕还林等财政性资金,要结合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整合用于水利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加大社会投资水利力度。创新融资机制,把经营性为主的水利项目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全面推向市场,鼓励各类资金投资兴办水利,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水利的信贷投入,鼓励农民投资投劳修建各类农村小型水利设施。
(三)加大政策扶持。
1.土地政策扶持。优先保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建立土地审批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用地审批。除基本农田以外的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的坑塘用地视为农业用地。对农村饮水等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按集体建设用地办理。
2.其它优惠政策扶持。对水利工程占用和库区淹没用地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按政策上缴省上和支付农民的各种费用外,其它费用一律减免缓。对农村饮水等公益性水利项目,在办证、水质检测收费、税费等方面按政策给予优惠。对水利产业发展在融资、技术改造、资本运作等方面予以支持,重点扶持龙头企业规模化建设与发展。
(四)加强水利管理。
1.坚持依法管水。加大水利法规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水法》等水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水法治观念。加快地方水利法规配套建设,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加大水利综合执法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和环境评估制度,新(改、扩) 建涉水项目必须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要求。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落实取水计量安装工作,按取水量、发电量全额征收水资源费,不得随意减免。严格执行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管理制度和新 (改、扩) 建排污口论证同意审批制度,加强巴河、州河、前河、中河及后河等重要河段、水库、饮水水源地和排污口水资源质量监测,防止水质恶化。
3.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并重,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加强节水教育,倡导节水文化,强化节水措施,推进节水技术进步,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工业用水要逐步淘汰耗水量高的旧工艺、旧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现代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对农业用水要大力推行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对城镇生活用水,要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尽量减少水量损失。
4.加强水利建设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廉政信用档案,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设计和建设市场。
5.加强水利资金管理。完善水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水利资金使用的审计、检查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五)加快水利改革。
1.加快水利工程水价体制改革。对非农用水利工程水价改革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2010年前完成并逐步到位。对农业水利工程水价改革,2015年前完成并逐步达到“成本水价”。对已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小型水利和民营小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协议水价。
2.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国办发〔2002〕45号、川办发〔2003〕36号、达市府发〔2006〕2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力争2008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3.加快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改革。按照“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益”的要求,在保证水利工程设计功能、原有作用不变的情况下,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改革,促进产权和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力争2010年前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六)切实加强领导。
1.健全水利发展责任体系。政府是水利发展的责任主体。水利发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牵头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配合责任人。发改、财政、物价、林业、建设、环保、国土、税务、扶贫、金融、农业综合开发、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制定落实措施,确保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2.严格水利发展目标考核。将水利发展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将考核情况作为次年安排建设项目、下达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